日前,中国民航总局发布了《〈中国-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定〉有关民航内容的通知》———将开放马来西亚、缅甸等航空市场。业内人士认为,这些开放措施,对于国内规模尚小的民营航空公司拓展国际航线是一个好消息。
  按照今年年初中国与东盟各国签署的该项《服务贸易协定》,我国与柬埔寨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文莱、新加坡、越南分别在航空运输、飞机维修、订票系统等航空服务领域给予“市场准入限制”以及“国民待遇限制”方面的进一步开放。根据《服务贸易协定》规定,双方达成的协议细则将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。
  业内人士认为,这些开放措施,对于国内目前规模尚小的民营航空公司拓展国际航线是大有裨益的。尤其是作为东南亚著名旅游城市的新加坡。据了解,刚成立一年的民营航空武汉东星航空公司已经开始申请“武汉———新加坡”航线,这也是国内民营航空公司首次拓展国际航线。
  此外,中国民航企业在缅甸和越南设立合资企业方面还是有所限制:在与缅甸公民或公司建立的合资公司中,外资股权比例下限为35%,并且服务类企业的外商投资额不低于30万美元;在越南,允许设立外商出资比例不超过51%的合资企业,协定生效五年后(即2012年),允许设立100%外商独资企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