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近日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,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有关领导介绍了市政府最近出台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》的主要内容,《政策意见》全文分5个部分26条。 《政策意见》明确了上海落实国家发展战略,在推进长三角地区联动发展、服务西部大开发、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中的重点方向、重点领域、重点内容。以长三角地区来说,就是要充分发挥多层协商机制的作用,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与苏浙两省全方位、多形式、宽领域合作;积极参与推动长三角与环渤海湾、珠三角等地区的合作交流以及国际合作;积极参与长江“黄金水道”功能建设。 同时,要推进上海产业、技术、管理等优势与西部地区自然资源、劳动力等优势的结合,为西部发展特色农业和高效农业提供支持。鼓励在沪企事业单位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,优先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利用上海各类市场开展上市融资、招商引资、引进人才等,加大上海各类市场服务力度。而对中部地区则侧重推动上海资源型产业转移,加强在煤、电、石油、化工、钢铁、汽车、纺织、连锁商业以及农业等领域的合作。 此外,《政策意见》明确了不同对口地区的帮扶重点。强调在西藏日喀则地区和新疆阿克苏地区,援助项目向基层和农牧民倾斜,重点建设扶贫开发工程和社会公益项目。在云南文山、红河、普洱、迪庆四州市,重点援建“整村推进”为主的扶贫开发工程,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和产业化扶贫,共同开发特色产业。在重庆万州区和湖北宜昌市夷陵区,重点围绕改善移民生产、生活条件,援建社会公益项目,扶持发展特色经济,帮助解决移民就业。 周贤行同时介绍,《政策意见》明确了鼓励来沪投资企业发展的产业导向,对投资于现代服务业、先进制造业等给予重点支持。不仅提供“一门受理、并联审批”,“绿色通道”等便捷服务,在参加本市各类先进模范的推荐评选、奖励活动和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及社会活动方面,也与本市企业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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