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宁区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》,区侨办和区教育局共同做好华侨华人、港、澳居民子女来沪享受义务教育工作。据统计,2008年,共接收华侨华人、港、澳居民子女在长宁区各中、小学就读的226人,其中华侨华人学生有70人、香港学生有149人,澳门学生有7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