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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明县开展侨法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 2008-3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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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市侨办的统一部署,3月9日,崇明县侨办会同县侨联、县司法局、法治办等单位,在崇明南门八一路商业街开展“依法护侨、共建和谐”为主题的侨法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。县侨办主任朱鑫德、县侨联主席黄美兰、县司法局副局长陆全平等亲自参加活动,并热情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,发放侨务政策、法规的宣传资料,受到了欢迎。在整个侨法“宣传月”期间,崇明县侨办还将根据本县实际,邀请市侨法宣讲团成员到崇明进行宣讲、在崇明广播电台开设法制专题讲座、在崇明电视台制作播放侨法宣传口号、组织侨界志愿者开展服务等活动,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、共建和谐的良好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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