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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让我们共同依法护侨”——上海市侨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

各区县侨办、司法局、法宣办,市各委办局侨务部门:

  自2004年起,市政府侨办举办了以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》及其实施办法为主题的“上海市侨法宣传月”活动(以下简称宣传月)。三年来,宣传月已经成为本市侨务部门提高全社会对侨务法规的认识,向有关涉侨政府部门宣传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,指导本市社区侨务工作,动员广大归侨侨眷为“三个文明”建设多做贡献的有效平台和有力抓手。

  近期,国务院侨办、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在“五五”普法期间切实加强侨法宣传教育的通知》。为落实通知精神,加大侨法的宣传力度,市政府侨办、市司法局将在今年三月份联合举办“让我们共同依法护侨”——上海市侨法宣传月活动。宣传月活动主要内容有:

  一、举行宣传月启动仪式暨“上海市侨界志愿者总队”成立仪式,同时举行“上海市侨法讲师团”成立仪式及“社区侨法宣传角”授牌仪式。

  二、举行“上海市侨界志愿者服务日”活动,全市19个区县同日开展本区侨界志愿者服务活动。

  三、建议各区县、市大口领导班子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》及其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,组织一次专题学习。

  四、成立“上海市侨法讲师团”,讲师团通过“东方讲坛——上海侨务讲坛”举行侨法专场宣讲活动。

  五、在部分街道、镇的社区网站上试点开辟“社区侨务”网页,在部分街道社区图书馆开辟“侨法宣传角”。

  六、利用主要媒体等阵地开展侨法宣传和侨法知识竞赛活动。

  为了使宣传月活动有效地开展,各区县、市各委办局侨务部门要依照本市的统一要求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
  1、根据本地区、本系统的特点,制定宣传月计划,并把活动的时间、形式、规模等情况函告市政府侨办国内处和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;

  2、配合做好宣传月启动仪式的相关组织落实工作;

  3、根据宣传月方案的安排,举行“侨界志愿者服务日”活动;

  4、举办一场侨法专题讲座;

  5、及时把区县、市委办局领导班子学习侨法的情况通报市政府侨办;

  6、组织所属街道、镇开展丰富多彩的侨法宣传活动;

  7、指导有条件的街道、镇在社区网站上开辟“社区侨务”网页,把侨法、侨务政策及为侨服务等内容列入其中;

  8、利用有线电视、报刊等媒体配合开展宣传工作。

  特此通知。  

  

 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

  上海市司法局

  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

 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