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政府侨办、市工商局、市侨联、市工商联、市私营企业协会将联合进行评选2002-2004年度“上海市侨界杰出私营企业家”和“上海市侨界优秀私营企业家”的评选活动。
改革开放以来,本市的归侨侨眷发挥海内外资金、人才、信息、技术的优势,积极参与上海的经济建设,走自我发展、创业致富的道路,归侨侨眷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大规模的发展,积累了不少经验,涌现出许多先进的典范,为促进本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。
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“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、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” 的精神和国务院侨办“抓住机遇,精心指导,进一步推动归侨侨眷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”的要求,市政府侨办、市工商局、市侨联、市工商联、市私营企业协会决定联合进行评选2002-2004年度“上海市侨界杰出私营企业家”和“上海市侨界优秀私营企业家”的活动。
评选对象是:1、经本市工商部门注册,由归侨、侨眷独资创办的私营企业的董事长、总经理及部分由归侨、侨眷出资(需占25%股份以上)创办的私营企业的董事长、总经理; 2、企业开业三年以上,担任董事长、总经理两年以上;3、评选对象需具有归侨、侨眷的身份,身份由区、县侨办认定。
评选名额及推荐方法:1、2002-2004年度“上海市侨界杰出私营企业家”的名额暂定为10人;2、2002-2004年度“上海市侨界优秀私营企业家”的名额暂定为20人; 3、由各区、县侨办商区工商局、侨联、工商联、私营企业协会后推荐候选人,推荐候选人的名额不作限制。
评选步骤和时间安排:1、7月15日至8月15日,组织新闻单位进行广泛的舆论宣传,然后由各区、县侨办商区工商局、侨联、工商联、私营企业协会后推荐候选人,并将材料报送市政府侨办国内处;2、8月16日至8月20日,评选工作班子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审,确定正式候选人;3、8月21日至9月30日评选工作班子分期分批赴正式候选人工作单位进行考察;4、10月1日至10月20日评选工作班子对正式候选人材料进行筛选整理;5、10月30日评选工作班子根据调查考察结果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评选;6、11月10日评选揭晓,评选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刊登,并对部分入选人作专题报道;7、11月下旬召开2002-2004年度“上海市侨界杰出私营企业家”和“上海市侨界优秀私营企业家”的表彰大会,并组织新闻单位作舆论宣传。
本次活动由上海市政府侨办、市工商局、市侨联、市工商联、市私营企业协会负责人组成2002-2004年度“上海市侨界杰出私营企业家”和“上海市侨界优秀私营企业家”评选领导小组,组长是上海市政府侨办主任吕淑萍,副组长是上海市政府侨办副主任张宝妮、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厚文、上海市侨联副主席沈伟娟、上海市工商联副会长陈和田、上海市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叶恩国;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,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侨办国内处,市政府侨办国内处处长陶国丰任办公室主任,市政府侨办国内处副处长沈洪波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|